如果你在巴西生成AI圖片或影片,或是製作以巴西為背景的內容,與其憑感覺猜測,不如直接了解法律界線實際上劃在哪裡。簡單來說:巴西目前並沒有一部已正式生效、專門規範「AI生成內容」這個類別本身的法律。聯邦AI法案(PL 2338/2023)已於2024年12月獲參議院通過,並於2025年4月交由眾議院特別委員會審查,原訂的最終表決一再延後至2026年——截至目前為止仍未正式生效。與此同時,實際上會用來規範AI生成圖片或影片的,其實是原本就存在、適用於任何經竄改媒體內容的一般性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LGPD)、《民法典》肖像權與人格權規定、《著作權法》,以及《刑法典》針對非合意性性化影像的相關條文。以上內容都不構成法律意見——巴西的法規環境到2026年都仍在變動中,如果你的用途超出個人娛樂範圍,建議直接諮詢在巴西執業的律師,針對你的具體情況判斷。
免費體驗虛構AI生成截至2026年,巴西法律體系基本上是把AI生成的圖片或影片,當成任何其他照片、繪圖或經竄改媒體內容來處理——重點在於內容描繪了什麼、如何被使用,而不是這是不是由生成式模型製作出來的。這代表實際上最可能適用於一次AI生成的法律,其實是既有的《個人資料保護法》(LGPD,第13.709/2018號法律,涉及個資或真實人物樣貌處理時適用)、《民法典》肖像權與人格權規定(第11條、第20條)、《著作權法》(第9.610/1998號法律),以及下文討論的《刑法典》非合意性影像相關條文。
LGPD是巴西的一般性個資保護法,適用於個資處理——這可能包括用來訓練或引導生成內容的真實人物臉孔、聲音或其他生物特徵相關樣貌。2025年9月,巴西將ANPD(國家資料保護局)改制為擁有獨立預算與擴大執法權限的完全獨立監管機關;根據其公布的2026–2027年優先議題,AI與新興科技據報被列為執法重點之一,延續此前ANPD針對生成式AI發布的初步研究報告。這些都不是專門針對成人AI內容的規定,但顯示AI相關的個資保護執法正在加強,而非停滯不前。
巴西《刑法典》第218-C條(由第13.718/2018號法律增訂)將未經當事人同意,提供、交換、上架、傳輸、販售或以其他方式散布性愛畫面、裸露或色情內容列為犯罪,可處4至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此為2025年12月生效的修法(第15.280號法律)將原本1至5年的刑度上修後的結果);若行為人與被害人有親密關係或出於報復、羞辱目的,刑度加重。該條文自身的除外條款,豁免已將當事人身分匿名化、且該人「年滿18歲」的新聞或學術用途——這證實這項規定針對的是涉及成年人的一般性非合意性影像散布,而不是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條文。巴西的法律評論與媒體報導指出,法院已將這項條文適用於AI偽造的真實人物性化影像,理由是傷害來自非合意的描繪與散布本身,而不是取決於具體的製作手法。這是針對未經同意描繪真實可辨識成年人的AI內容,風險最明確的一塊。
PL 2338/2023常被形容為大致參考歐盟《AI法案》的風險分級架構,已於2024年12月10日獲聯邦參議院通過並送交眾議院,2025年4月交由專案特別委員會審查。截至2026年年中,該法案仍在委員會審查階段,據報導風險分級與生成內容標示等條文仍在協商中,ANPD預期(但尚未經正式立法文本確認)將擔任主要監管機關。另外,據報導《民法典》修正草案(PL 4/2025)提出新增條文,規範以AI使用在世或已故人士影像或聲音的行為。在兩項法案正式立法並公告定案文本之前,任何具體的標示、揭露或分級義務都應視為暫定內容。
對於完全虛構、不影射任何真實人物的AI角色——內容沒有描繪、指名或高度近似任何真實可辨識個人——目前巴西的法律風險,整體上明顯低於以真實人物臉孔或聲音為基礎製作的內容,因為第218-C條、《民法典》肖像權規定與LGPD樣貌資料處理相關規定,鎖定的本來就是對真實可辨識個人。不過,巴西《著作權法》對AI產出內容適用的侵權判斷標準,大致上與人工創作相當,所以如果生成內容高度重製某個既有受著作權保護的角色,風險程度也可能與人工複製相近。以上內容都無法取代針對你實際用途量身訂做的法律意見——巴西在AI、個資保護與刑事法規這一塊到2026年都仍在持續變動,只有在巴西執業的律師才能告訴你這些規定具體如何適用於你的情況。
截至2026年為止還沒有一部已正式生效的專法——聯邦AI法案(PL 2338/2023)雖已於2024年12月獲參議院通過,但仍在眾議院委員會審查中。目前AI生成內容是依既有法律判斷:LGPD、《民法典》肖像權規定、《著作權法》,以及《刑法典》非合意性影像相關條文。以上為概略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
就我們目前理解的巴西現行法律而言,這是風險最高的一類。《刑法典》第218-C條將散布未經同意的性愛或裸露影像列為犯罪,可處4至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25年12月生效的修法(第15.280號法律)將原本1至5年的刑度上修),而且據報導法院已將此條文適用於AI偽造的真實人物影像。《民法典》肖像權規定與LGPD樣貌資料處理相關規定也可能一併適用。在把這件事當成你個案的定論之前,建議先諮詢在巴西執業的律師。
就風險等級而言,一般來說有差別——上述刑事與肖像權相關規定,針對的本來就是真實可辨識個人的影像或樣貌,所以完全虛構、不涉及真實人物的AI內容,風險等級明顯較低。但如果生成內容高度重製某個既有受著作權保護的角色,著作權法仍可能適用。
巴西總統府在Planalto法規入口網站公布了LGPD(第13.709/2018號法律)的官方條文——這會是比任何轉述整理(包括本文)都更可靠的第一手來源。